為規范社會保險待遇領取行為,確保社會保險基金安全,根據規范性文件制定的有關規定,經過召開專家論證會、進行合法性審查、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等程序,日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發布《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社會保險待遇重復領取的處理意見》。 社會保險待遇不得重復領取 社會保險是國家強制建立的基本民生保障制度,也是政府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務,根據社會保險法和國家政策規定精神,...
根據邳州市人民政府《關于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意見》(邳政發〔2020〕3號),為切實減輕企業負擔,自2020年2月起,相關單位可申請延期繳納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 一、實施范圍 市區范圍內依法參加社會保險并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受疫情影響暫時面臨生產經營困難,目前無力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中小企業。包括以下...
為深入貫徹落實邳州市人民政府《關于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意見》(邳政發〔2020〕3號)、《關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間有關就業工作的通知》(人社部明電〔2020〕2號)文件精神,積極應對疫情對中小企業的沖擊,切實減輕企業負擔,加大援企穩崗力度,現制定如下實施細則。 1.穩崗返還需具備條件:中小微企業2019年度裁員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國城鎮調查失業率控制目標(5.5%);...
一、勞動合同的履行 1、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在其隔離治療期間或醫學觀察期間,勞動合同到期的,分別順延至醫學觀察期期滿、隔離期期滿或者政府采取的緊急措施結束。企業應在合同到期之前,向職工書面發送《順延勞動合同通知書》。 2、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在隔離治療期間或醫學觀察期間,企業不得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四十一條規定與職...
根據《最低工資規定》(原勞動保障部令第21號)和《江蘇省企業最低工資暫行規定》(省政府令第56號)及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蘇人社發[2018]173號)的規定,經市政府同意,現對我市2018年最低工資標準調整情況予以發布,并就具體調整意見通知如下: 月最低工資標準:二類地區1830元;三類地區:1620元。 企業支付給頂崗實習學生的實習報酬和勤工助學學生的勞動報酬按照小時計...
根據邳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邳州市財政局《關于做好我市失業保險技能提升補貼申領發放工作的通知》(邳人社發〔2017〕163號)文件規定,經審核下列人員(見附件)符合享受技能提升補貼條件?,F將符合條件名單及補貼金額相關情況予以公示。若有異議,可在公示期內以書面或電話方式反映公示對象的有關情況和問題。 公示時間:2018年07月05日--2018年 07月10日。 聯系地址:邳州市市民服務中心二樓16號失業保險審...
邳州市就業補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 (征求意見稿)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就業補助資金管理,提高就業補助資金使用效益,充分發揮就業補助資金促進就業創業的作用,根據省財政廳、人社廳《關于印發的通知》(蘇財規〔2017〕4號)和徐州市財政局、徐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的通知》(徐財規[2017]9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就業工作實際,制定本辦法。 ...